在线竞价规则

  点船网(中国国际船舶交易网)船舶在线竞价交易规则(竞价须知)

  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在线竞价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保护参加在线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船舶竞价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中国国际船舶交易网船舶在线竞价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适用于规范在线竞价的各项行为。参加在线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在线竞价公告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与船舶在线竞价,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船舶竞价公告和其它相关材料由平台与委托方协商拟定。

  第五条 委托人提供竞价信息,包括视频、图片与文字介绍,由平台审核整理后通过平台上传。

  第六条 委托人信息发布存在造假的,由委托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 竞买人应当通过平台注册成为买家,参与船舶在线竞价活动。

  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好密码,若有遗忘密码的,可通过平台找回密码;若有泄露密码的,应当及时登录在平台修改密码,因个人原因泄漏密码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 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在线竞价公告、竞价船舶信息、竞价须知、交易规则和其它相关文件,按要求登录平台,填报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

  第九条 竞买人应当按竞价公告要求提交竞买申请。竞买申请应于竞价活动开始前提交。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联合竞买声明》。

  第十条 竞买人应当以本人的身份,通过平台报名支付保证金。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件竞价船舶,同时竞买多艘的,应当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

  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竞买人(以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没有按时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第十一条 船舶在线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参与在线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出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加价幅度。

  有保留价竞价,系统显示“保留价:有”字样;无保留价竞价,系统显示“保留价:无”字样。

  第十二条 竞买人应当谨慎出价,出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第十三条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2分钟。

  第十四条 在线竞价有竞买人竞价的,按下列规定确定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

  (一)未设保留价的,出价最高者即为买受人;

  (二)设有保留价的,出价最高且不低于保留价者为买受人;最高出价低于保留价的,竞价不成交。

  在线竞价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竞价通道。

  第十五条 买受人应当在在线竞价结束当天,持企业或个人有效证件到平台处进行资格确认。审核无误后,确认买受人并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资格审核不能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保证金没收,该委托竞价船舶重新竞价;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本次成交金额的,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因买受人违约造成该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买受人须支付本人及委托人双方的佣金;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本次成交金额的,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第十六条 余款的支付根据《竞价成交确认书》要求,按期汇入指定账户。

  第十七条 买受人持签订的《竞价成交确认书》,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卖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并办理有关交易手续。

  第十八条 在线竞价结束后,平台应当将竞价结果通过中国国际船舶交易网竞价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第二十条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第二十二条 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在线竞价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在线竞价活动不中止。

  第二十四条 平台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在线竞价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在线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在线竞价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本规则内容由上海聚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补充说明

  一、本特别规定作为《中国国际船舶交易网船舶在线竞价交易规则》的补充,与《中国国际船舶交易网船舶在线竞价交易规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价标的介绍:

  MV “XXXX”:船一艘;船籍港:XX;船级:XX;营运海区:XX;总长:XX;船长:XX;船宽:XX;型深:XX;满载吃水:XX;总吨位:XX;参考舱容:XX;XX结构;主机:XX;船舶建造地:XX;建造完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以上数据为船舶证书所载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看样时的现状为准,如实际情况与上述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价成交和成交价。

  三、关于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竞价标的以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地看样为准,竞价成交后,本公司和委托方不承担竞价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

  四、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取有/无底价(保留价)竞价,没超过/超过起拍价即成交。

  五、报名相关事宜:

  1、本次竞价接受自然人或公司的报名参与竞价。

  2、本次竞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资金代打(即如果是个人参与竞价,须本人报名汇款及签署相关协议;如果是公司报名参与竞价,则须通过公司报名及通过公司账户汇付保证金和船舶余款)。

  六、竞价成交及付款期限:

  1、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天与本公司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我公司现场签署该确认书或在竞价成交当天以电邮或传真形式签署并保存原件。

  2、竞价成交并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后,买受人必须在竞价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买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以冲抵成交款)和全部买受佣金(成交价的1%),逾期按违约论处。未成交者在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返,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3、买受人持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在2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船舶买卖合同》。该船舶买卖合同参考上海航运交易所与中国船东协会编制的《船舶买卖标准合同》。

  七、标的的过户(注销)和移交:

  1、买受人付清全部竞价成交款和买受佣金后,委托人即可与买受人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并移交标的实物和船舶相关证书资料。

  2、最晚船舶交接日:XX年XX月XX日。

  3、标的移交地点:XX。移交方式:买受人自提。

  4、船舶所有权人承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船款、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船舶交接后的X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该船所有的船舶注销手续(包括抵押权、国籍、所有权等)以及该船的租赁解除手续。因此在未获得该船的船舶注销证书之前买方不得将该船开动或移至其他海域。(天气等不可抗力除外);

  八、相关费用:

  1、本次竞价的最终成交价格为含税价/不含税,卖方提供船成交价X%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费由卖方承担。除此之外,转让过户时产生的其他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剩油。船舶交接时,双方对船上剩油进行现场测量,并以船舶最后一次加油发票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交接当日买受方须一次性将剩油款付清,油款直接汇入卖方(船舶所有人)指定账号,卖方提供相应发票。

  3、本次竞价的标的包含部分随船物料备件(价值约XX元人民币)。另有专用工具若干(提供工具清单),价值约XX万元人民币,为促进双方交接船舶的便利,买方若愿意全部接收,卖方将视情折价转让。具体由双方在船舶买卖合同中约定。

  4、以船舶交接确认书的签署为界,船舶交接确认书签署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船舶交接确认书签署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前,买受人应付清所有船款及相关费用)

  九、未尽事宜由平台、委托人、买受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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