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事法院拍卖“苏华泰001”轮的公告
来源:青岛海事法院
2015-10-09
1177人
2015年4月10日, 原告无棣港湾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因与被告江苏华泰运输有限公司船舶修理合同纠纷,向本院申请海事请求保全,请求扣押被告所有的“苏华泰001”轮(中国籍,2009年建造,总长111.30,型宽17.50,深8.30,总吨4845,净吨2713,总功率1470千瓦),本院以(2015)青海法海商初字第1046号民事裁定准许,在无棣港湾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坞台依法扣押了该轮,法定期间内被告未提出异议。扣押期间届满,被告未提交担保。原告向本院提出拍卖船舶申请,本院以(2015)青海法海商初字第1046-2号民事裁定书准许。被告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要求终止拍卖。经审查,本院予以驳回,对该轮继续拍卖。现已成立“苏华泰001”轮拍卖船舶委员会,定于2015年11月18日上午10时在青岛海事法院东营法庭对“苏华泰001”轮进行公开拍卖。
凡愿参加竞买者,可于2015年11月17日16:30时前,向该轮拍卖船舶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个人应提交公民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凡与该轮有关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本次拍卖中依法受偿的权利。
东营法庭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北海商务大厦九楼东
联系人:邱志俊 陈淑梅
联系电话(传真):0536--2250816,0536--8667006
特此公告
二○一五 年 十 月 八 日



